編輯靜止影像

用色調曲線調節

調節每個色版的亮度。

  1. 在主視窗上按兩下要編輯的靜止影像,在檢視影像視窗上顯示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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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按視窗頂部的icon,選擇[色調曲線]。
    顯示編輯色調曲線所用的校正控制器。
  3. 用校正控制器校正靜止影像。
    顯示下拉選單所顯示的色版色彩直方圖和色調曲線。您可以調節每個色版的色調曲線。
    水平軸表示輸入影像(原靜止影像)的亮度(等級),垂直軸表示輸出影像(調節後的靜止影像)的亮度(等級)。由於輸入影像和輸出影像在調整之 前的亮度(等級)相同,色調曲線是一條45度角的直線(從左下角到右上角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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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 下拉選單 您可以從[RGB]、[R(紅色)]、[G(綠色)]和[B(藍色)]中選擇要調節的色版。下列調節視窗的正面顯示所選的色版的色調曲線。
    B [重設] 使所選色版的色調曲線返回原始狀態(45度對角線)。
    C [全部重設] 使所有[RGB]、[R(紅色)]、[G(綠色)]和[B(藍色)]設定返回直線。(色調曲線返回至右上角的45度角直線)
    在下拉選單裡選擇要調節的色版,移動色調曲線上的控制點變更色調曲線形狀,即可調節靜止影像亮度。將滑鼠游標移動到色調曲線上,顯示十字,按滑鼠增加一個新控制點。向左上角拖控制點增大影像亮度,向右下角拖降低影像亮度。

    提示

    • 您可以拖動控制點,移動它的位置。但是,您不能在水平方向將一個點移動過鄰近的點。
    • 按兩下控制點即可刪除它,也可以將它拖到圖外刪除。
  4. 在校正影像之後,按[確定]。
    影像校正視窗關閉。
  5. 按視窗頂部的icon,儲存校正後的靜止影像。
    icon,顯示儲存功能表。如要覆蓋原影像檔案,在儲存功能表上選擇[儲存]。如要用新名稱將校正後的影像另存為新影像檔案,在儲存功能表上選擇[另存新檔]。

備註

  • 您不能編輯Multi Burst影像或RAW模式影像。
  • 如果您編輯有配音的靜止影像,在播放時顯示的影像不反映所做的編輯。

提示

  • icon,影像返回原始狀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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